智慧財產權與生活 實體
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Life
國立宜蘭大學|高樹人
智慧財產權與生活 實體
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Life
國立宜蘭大學|高樹人
課程詳情
【本課程為實體課程,如欲修讀此課程,請洽國立宜蘭大學】
立法院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九日三讀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,同(九十六)年三月五日制定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。本課程除介紹現行法律對於著作權、商標權等相關規定,並從「合理使用」的角度檢視具體個案,如 Lofi-house 抄襲事件、谷阿莫頻道侵權案、蒼藍鴿與愛莉莎莎「肝膽排石法」二創爭議案,以及警政署等公務機關之文宣廣告侵權案例等。期望藉由討論與對話,讓這門相當專業的法學課程,應用及落實在日常生活中。
智慧財產(Intellectual property)的法制化有助於社會經濟發展。然而,智慧財產在權利性質上也是一種對於智慧活動成果壟斷的特權;在專利法除罪化之後,刑罰的制裁仍存在於著作權法及商標法之中。值得反思的是,我國現行法律是否提供權利人過度的保護,造成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動輒得咎,構成侵權。本課程除介紹現行法律對於著作權、商標權等相關規定,也嘗試從「合理使用」的角度檢視具體案例及爭議。期望藉由討論與對話,讓這門相當專業的法學課程,能應用及落實在日常生活中;也期使修課學員在各自的專業領域上,明瞭智慧財產權法制的界限,未來工作上除能積極勇於任事,消極層面得以避免因無知而構成侵權。
01. 抄襲≠侵權 - 完整「侵權論」介紹、避免侵權的「三種途徑」
02.「合理使用」的五個條件 - 用途、質量比例、潛在市場、註明出處、著作性質
03. 智慧財產權「保護年限」- 著作「創作保護主義」、商標、專利「註冊保護主義」
04. 著作人格權 - 公開發表、姓名表示、禁止不當變更 及 侵權案例
05. 著作財產權 - 改作、重製、二次創作 (模仿、致敬) 及 侵權案例
06. 著作財產權 - 公開播放、公開演出、再公開傳達權 及 侵權案例
07. 著作的種類 - 語文、美術、音樂、戲劇、舞蹈、建築、電腦程式等
08. 商標權 -「商標」與「標章」、商標侵權案例研析
講述教學
議題導向教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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